根据学校视觉识别系统(VI)规范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领导办公会审议,在建校20周年校庆庆典到来之际我校正式启用新校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启用新校旗的通知
校旗说明

校旗由
学校视觉识别系统的主色调
红、白、蓝三种颜色组成
红白蓝相间
白底衬托校徽标识
寓意“兼容中西、知行合一”
红、白、蓝比例为1:3:1
旗面材质采用旗帜专用丝绸布
校旗使用要求
1. 学校所有对外宣传、交流、举办重大活动、隆重庆典时,均使用校旗。
2. 校旗使用要规范,不得改变图形结构和色彩,保证旗帜鲜艳整洁,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校旗。
3. 校旗颜色色标,蓝色C:98 M:67 Y:0 K:0; R:0 G:82 B:165 ,红色C:11 M:98 Y:100 K:0; R:215 G:23 B:24。
4. 校旗版权为学校所有,校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校旗,不得将校旗用于商业目的。需要使用校旗的须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
5. 校旗使用规范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