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豫教资〔2021〕5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1.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2021年度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服兵役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往年未申报的,可随本次补报。
2.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
(1)学费减免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二份、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往年未申报的,可随本次补报。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申报的学费减免信息仅截止到2021-2022学年,之后学年的申报以当年通知为准。
(2)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申请。根据《通知》精神,退役士兵在校期间可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按照1650元/学期进行资助,申报学生须提供退役证复印件,专科阶段服兵役,专升本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直招士官学生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往年未申报的,可随本次补报。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2.学费减免申请。
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二份、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往年未申报的,可随本次补报。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申报的学费减免信息仅截止到2021-2022学年,之后学年的申报以当年通知为准。
3.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申请。
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可申请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信息。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可申请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和2021-2022秋季学期,共三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信息。申报材料同退役复学生。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学生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0日;
2.学生申报材料须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方可受理;
3.学生服兵役学费资助由学生本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由各住宿书院统计后于10月20日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88036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C228
附件: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申报统计表(附件请查阅所属住宿书院相关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