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大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大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16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住宿书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大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各住宿书院要根据普法网公布的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安排,通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诵读宪法文本、传递宪法火炬、开展校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活动,将优秀学生、育人导师的学习活动成果上传至普法网。各住宿书院要依托普法网大力开展大学生普法教育,建立住宿书院法治资源教室,引导广大师生利用法治教育课堂和暑期实践组织广大师生进行注册学习,在线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开展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按行动计划开展实践学习打卡任务、在线测评,各住宿书院在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省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住宿书院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2021年9月23日前,各住宿书院通过比赛遴选1名优秀学生参赛。
2.组织开展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住宿书院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住宿书院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1年9月23日前,以住宿书院为单位,遴选出优秀学生1人,参加校级选拔赛。所有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5-6分钟的演讲视频,学校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初选后向上级单位推送参赛对象。前期各住宿书院组织学生在普法网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校级遴选的重要参考(占据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20%成绩)。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各住宿书院应组织所属学生积极观看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
各住宿书院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指导,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住宿书院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各住宿书院应将学习成果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三)坚持公平公正
各住宿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为便于后续工作联系,请各住宿书院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021年12月1日前,请各住宿书院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报送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
附件请查阅所属住宿书院相关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