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为奖先树优,强化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办思政〔2022〕2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线专职育人导师(辅导员)。专职育人导师(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三)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使思想政治工作活起来,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四)热爱辅导员工作,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不少于2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近两届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报要求
(一)各住宿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于2022年2月25日下午4点前将被推荐人纸质版材料交至住宿书院总院陈晓蕾老师处(同时电子版通过办公OA报送)。
(二)2月28日-3月1日,住宿书院总院将根据各住宿书院申报材料组织评选,最终推荐1人进行上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办思政〔2022〕28号)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请查阅所属住宿书院相关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2年2月21日